
“法官,我不是不去法院啊,我现在在外地送外卖,实在是赚不了几个钱,要是有钱我早就给了,现在我就是勉强维持个生计,去北京的路费都够我跑一个礼拜的了。”电话里,被执行人王某在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李浩倾诉自己的生活现状。

三年前,王某因未偿还借款127万余元及利息,被申请强制执行。在首次执行过程中,王某因未如实申报财产,被大兴法院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15日。由于王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今年年初,申请执行人申请了恢复执行,法官屡次传唤王某来法院报告三年来的财产情况,但是王某始终没有露面。
案件恢复执行后,经过网络查控系统对王某名下房产、车辆、存款、股票、保险等全面的财产查询,发现王某名下依旧是无可供执行财产的状态。随后,李浩调取了王某的银行流水,发现进出账目繁多,大额小额都有。
李浩要求王某解释资金来源和用途,王某振振有词:“那些钱是帮朋友和公司走账,钱只在自己卡上过一手,马上就流转出去。自己从中间收取一点中转费。”随后,李浩团队开始全面核对账户流水。终于发现了一个反常行为——王某经常在凌晨2:00后发起几百,一千多的小额支付,持续一两个小时。团队继续调查,发现收款方是两个直播平台,王某的转款是给主播打赏,金额累计数万元。
有钱给主播打赏,却拒不执行判决,大兴法院将有关证据线索移送大兴区公安分局刑事立案。经审理,王某被依法认定构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一审判决后,王某未提起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供稿:北京大兴法院
摄影: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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